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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PF将成为巴西唯一的身份识别号

卢拉总统批准了第14.534/23号法令,其规定在公共服务的数据库中,将使用个人纳税登记号(CPF)作为全国唯一的身份识别号码。

随着该条例的生效,在政府部门、民事登记处或专业委员会开具的文件和档案中,都必须登记办事人的CPF号码,例如出生证明、结婚证明、死亡证明、社会一体化计划(PIS)、公务员退抚计划(PASEP)、社保系统(INSS)、选民登记证、军人证、医保卡、工作证、驾照等。政府部门不得再要求办事人提供除CPF外的其它身份识别码。同时,该法令还规定,新签发的文件也将使用CPF作为唯一识别码,而不是像选民证和驾照一样再次生成一个新的识别码。

该法将在《联邦官方公报》上刊发后生效,但是新法令也设定了政策的缓冲适应期,相关机构有12个月的时间进行内部服务系统的调整,24个月的时间确保登记信息和数据库的互联互通。

还有部分事项被总统府否决,其中包括在某些特殊机构可以使用CPF以外的其他号码作为身份识别码的规定。尽管有人提出”如果只是将CPF作为唯一的身份识别号码,可能会限制部分人群享受公共卫生服务和信息,因为存在本国人和外国人没有CPF号码的情况。”

另外总统府还否决了,为防止同一个纳税人使用重复纳税号的情况,联邦税务局需要每六个月同最高选举法院核对CPF信息的规定。根据财政部的声明,总统府认为该规定违背了公共利益,因为联邦税务局和最高劳工法院本身就有信息互通的协议,可以在线访问最高选举法院的数据库,后者也可以访问联邦税务局的CPF数据库,无须另行要求。

以下文件要求使用CPF作为身份识别号码:

  • 出生证明;
  • 结婚证明;
  • 死亡证明;
  • 身份证(DNI);
  • 劳工证编号(NIT);
  • 社会一体化计划(PIS)和公务员退抚计划(PASEP);
  • 医保卡;
  • 选民登记证;
  • 社保卡;
  • 驾照;
  • 军人证;
  • 职业技能证书和其他证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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