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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西是世界上税收处罚最多的国家之一

巴西瓦加斯基金会(FGV)的研究表明,与其他六个国家相比,巴西采用的是主观标准进行处罚。

巴西与南非,同处世界上税收处罚最高的国家行列。如果联邦税务局认为纳税人在经济运作中存在欺诈、恶意或模拟行为,以不支付或少支付税款为目的,则对该纳税人处以150%的罚款。根据瓦加斯基金会圣保罗经济与法律研究所(FGV) 的一项学术研究,只有巴西是根据主观标准执行的这种处罚,给商业环境带来了法律的不确定性。

专家认为,这种情况使得巴西有必要在进行税务改革的同时,制定新的规则进行处罚。此项研究的学术协调人之一,Eurico Marcos Diniz de Santi认为,造成高额罚款的原因之一是,税务机关也不了解税务法。

他指出:“巴西的罚款制度是非常陈旧和不公平的。你如何证明你的意图?而且当税务机关面临增加税收的压力时,它就变得更加主观。”

研究小组在遵守《信息获取法》规定的情况下,对联邦罚款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,这是一项在巴西出现最快增长的联邦罚款:在2011年至2019年期间,从数量上看,增长率达到70%,其价值上的增长率更达到112%。

研究小组将巴西的数据与其他六个国家的数据进行比较:美国、英国、法国、南非、哥伦比亚和墨西哥。所有国家都实施高比例罚款。南非是150%,墨西哥是142.5%,哥伦比亚和英国是100%,法国是80%,美国是75%加固定罚款。但研究人员指出,在巴西,税务机关是“假定”纳税人有意图而实施处罚。

研究的现场协调员之一Breno Ferreira Martins Vasconcelos表示:“在法国也有主观标准,但当分析案例时,他们会对纳税人可能引起处罚的行为进行客观化。”在他看来,镇压性的惩罚应该只用以针对那些顽固的逃税人。

调查还指出,在巴西,这种情况并不通过法理解决。例如,在税务上诉行政委员会(Carf)高级法庭,在分析的179个案件中,89个取消罚款,90个维持罚款,37个没有进行上诉,41个为无关事项。

研究人员的结论是,对于哪些行为符合(或不符合)罚款的条件,高级法院内部在理解上就存在分歧。比如,在如何判定漏报收入、重复性偷漏税行为和使用中间人等情况。

研究小组对联邦最高法院(STF)一个具有普遍影响的上诉进行分析,以确定第9430/1996号法律第44条第1款规定的惩罚性罚款是否违反了非没收性、相称性、合理性、道德性和法律确定性等宪法原则(RE 736.090/SC)。目前,根据调查,法院将惩罚性罚款限制在所欠税款的100%,将逾期罚款限制在20%。

根据其他国家的数据,研究人员认为,理想的情况是,对惩罚性罚款的标准进行客观化并分级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就其与纳税义务有关的行为提供的证据进行分析。

研究员Maria Raphaela Dadona Matthiesen指出:“在英国和南非,对纳税人的行为,以其对遵守纳税义务的谨慎程度为证据,有一个更高的分级标准。在英国,如果证明是因为对规则的误解而出现的错误,那么罚款可以限制在30%。如果确实是不在意,则为70%。”

对罚款标准进行改革也会反映在经济数据上。根据这项研究,如果巴西的税收复杂性达到墨西哥、哥伦比亚和南非的平均水平,巴西的人均GDP可能会高出6.2%。该研究的现场协调员之一Braulio Borges指出:“复杂性越高,人均GDP就越低,税务机关的审计方式正是造成复杂性的一个方面。”

i2a律师事务所合伙人Ana Monguilod律师指出:“我认为,在税收改革之前或改革的同时,我们应该对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关系以及税务诉讼进行重新思考。就我们目前的诉讼结构状况,即使我们能设计出世界上最现代化的、最好的税收制度,到头来都会在法庭上泡汤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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