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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西税改草案正式提交国会审批,将设8年的过渡期

本周四(22日),巴西众议院正式收到税务改革宪法修正案草案,并将在7月3日至7日间对其进行审议。新文本规定未来的增值税(VAT)将有三种不同的税率,设立八年的税改过渡期,并建议设立两个基金,用于补偿过渡期内企业和国库的损失。

税改草案文本没有具体规定增值税的税率,只是确立了三种不同的征税方式,即标准税率;折扣税率,可能为标准税率的50%,适用于公共交通、药品、未加工农产品、基本食品和个人卫生用品、医疗和教育服务、全国艺术文化活动等;零税率,主要适用于某些药品(如治疗癌症的药品)和集体公共交通等。

草案建议为纳税人这里为期八年的过渡期。自2026年起,联邦增值税开始生效,其名称为“商品服务贡献费(CBS)”,税率为1%,可由PIS/Cofins进行补偿。2027年,该税种正式生效,同时取消PIS/Cofins,并将工业制成品税(IPI)税率降为零(马瑙斯保税区除外)。从2029年到2032年,州/市级增值税将按比例启动,其名称为“商品服务税(IBS)”,并逐步取消流转税(ICMS)和服务税(ISS)。自2033年起,将全面实行新的税收制度。

不过,对于各州市财政来说,将有一个50年的过渡期,从而逐渐从产品服务的原产地征税转移到消费地征税,但这是政府内部的安排,对普通市民并无实质性的影响。

为了补偿各州,将用联邦增值税的一部分来设立两个宪法基金,但各方尚未就具体金额达成共识。各州州长向众议长建议的金额为每年750亿雷亚尔,但财政部的建议则是400亿兰雷亚尔。这笔资金主要用于各州的投资,并补偿企业所享受的ICMS优惠,直到2032年该税种终结时为止。

草案还为一些行业和部门提供了特殊的待遇和优惠。如每年销售额不超过200万雷亚尔的农户可不做为增值税的纳税人,而继续采用推定利润模式征税。燃料和润滑油、金融服务、房地产交易、医疗保健计划、彩票业务和政府采购等也将有特定的税收制度。

此外,还将保留马瑙斯保税区和针对小微企业的优惠税收制度,并对目前享受免税的商品和活动继续豁免税收,如宗教寺庙、书籍、工会、政党和非营利机构等。

草案还规定,在税改法案颁布180天内,联邦政府应向国会提交所得税改革方案。这项改革所增加的税收,将用于减少对企业工资和商品服务消费的征税,这是生产部门和左翼政党的共同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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